高中学业水平考试:面向高利害的挑战
作者:
施久铭
关键词:
学业水平考试
高中学习
招生制度改革
高考改革
高利
《实施意见》
考试科目设置
形式和内容
摘要:
2014年9月,国务院《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颁布,新一轮高考改革全面启动。其中,高考考试形式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,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成为“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”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“改革考试科目设置,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,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。
上一篇:综合素质评价的“怪圈”如何破解
下一篇:考试招生制度改革:难点从何处突破?—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如何彰显公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