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线
关键词:
考核管理制度
中小学校长
校长职级制
特殊教育学校
市委组织部
苏州市
教育局
江苏省
摘要:
苏州推行校长职级制中小学校长分“四级六等”江苏省苏州市教育局、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制定《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意见(试行)》,力图完善校长考核管理制度,为校长的任用、考核、奖惩、晋升、待遇提供依据和管理标准。《意见》将苏州中小学校长的职级分为“四级六等”,即特级、高级(含一等、二等)、中级(含一等、二等)、初级。根据计划,这一制度今年将在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(含特殊教育学校)的校长岗位中先行试点,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市全日制中小学校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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